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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与法学院联合召开《学前教育法(草案)》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09-14 点击数:

2023年9月14日下午,教师教育学院与法学院联合召开《学前教育法(草案)》研讨会,学前教育专业负责人张晓梅教授,学前教育系张冬梅、李锋、杨楠;法学院杨铁军、刘锐、高思洋老师出席并展开讨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本法所称学前教育是指由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对三周岁到入小学前的学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国家实行三年学前教育制度,保障学前儿童的受教育权。

本次研讨会议针对《学前教育法(草案)》中第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各位老师围绕着学前教育立法的意义与规章制度、学前教育管理、经费、师资队伍、学前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收费标准、投入与保障、等方面展开了热烈讨论。

研讨会最后,张晓梅教授总结指出: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立法是推动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学前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对于促进学前教育深度改革和规范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研讨会,教育学、法学专业人士齐聚一堂,为学前教育立法质量提高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撰稿人:魏长骄

审稿人:杨松柠

编辑人:李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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